信用很重要。從古至今,無數的故事都在詮釋著誠信對個人、社會和國家的重要性。但是現在社會上失信的現象屢見不鮮,比如,有時候真印證了“欠錢的都是大爺”這句話,令債主深感無奈。還有對法院生效判決拒不執(zhí)行的“老賴”,有些甚至上演“教科書式”拒絕執(zhí)行法院判決的戲碼,讓人啼笑皆非,損害法律權威。
試想,如果失信行為沒有得到有效懲戒,長此以往,損害的是國家權威、社會穩(wěn)定以及個人發(fā)展。人與人之間沒有了信任,國家和社會還談何發(fā)展進步。因此要用好信用懲戒這把劍,在全社會營造崇尚遵守誠信的良好氛圍。
加強部門聯動,增強信息共享。一朝失信,處處受限。在推動信用懲戒時要將各個部門納入,不能只有涉及相關領域的部門介入信用懲戒,這樣懲戒沒有效果,也不具備威懾力。當一個人失信之后,各部門共享信息,從各個方面對其進行聯合懲戒,讓失信人明白失信代價,督促其履行相關義務,挽救自己的信用。
增強執(zhí)行力。法院生效判決執(zhí)行難一直以來都是需要解決的問題,這不僅關系到勝訴者利益,更關系到法律的權威。在媒體上經常看到各式各樣的“老賴”,拒不執(zhí)行法院生效判決,甚至出現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,這都成為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的“攔路虎”。因此,要加大施行信用懲戒時的執(zhí)行力,對失信者懲戒執(zhí)行到位,同時加大對信用懲戒的宣傳力度,以儆效尤,讓失信者對法律、信用心存敬畏。
加強對新技術的運用。如今“互聯網+”成為技術前沿,在信用懲戒過程中也應加強與互聯網技術結合。利用大數據技術等對信用行為早監(jiān)管、早發(fā)現、及時提醒,同時也可以在一些問題頻發(fā)領域做到預防和提醒。信用信息要嚴格保密,防止出現泄露,造成不必要損失。
廓清信用邊界,確保信用懲戒有效性。信用懲戒針對的是失信行為,但如何定義失信,需要明確標準,不能把許多并不是失信的行為納入到信用懲戒中?,F在越來越多的行為都被納入到信用懲戒之中,導致信用懲戒泛濫,沒有了針對性和有效性,就不利于信用懲戒制度長遠發(fā)展。要加強信用懲戒理論研究,加強信用懲戒頂層設計和審核制度,維護信用懲戒權威性和有效性。
做人要誠實守信,這是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。這個道理無論何時何地都適用,也是立足社會的根本。但是有時候利益會蒙蔽人的眼睛,造成一些失信行為出現。有了信用懲戒,既是對失信人的懲罰,也是對公眾的一種教育,讓社會公眾明白失信有代價,督促人們在日常社會交往中遵守規(guī)則,誠實守信。隨著信用懲戒制度日益完善,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一定會取得長足進步。